對舊情人的微妙恨意

2012051512:48
有些感情,像極了分三十六期買的瑕疵品,東西已經壞了丟了,但每個月你還是得按時付帳。

我一個朋友去參加大學同學的婚禮,然後,無可避免的見到了當年的戀人。

新娘很貼心,將大學同學分成兩桌,避免了她和昔日戀人同桌的尷尬,可是她忍不住偷偷觀察著他,不看還好,越看越覺得,他其實還是個不錯的人,會體貼地幫同 桌的人佈菜、會注意別人杯子裡的飲料空了沒有、甚至還主動幫另一個帶著嬰兒前來的女同學抱了孩子,好讓辛苦的新手媽媽終於能緩出兩隻手來、好好的吃一碗紅 蟳米糕。

「其實他真的是個善良的好人阿!」她說,有點懊惱地:「為什麼?為什麼當初我會這麼恨他?」

那份懊惱,有點羞怯,因為覺得錯怪了好人,又有點不甘願,畢竟在感情裡,最難的不是忠誠、不是付出,而是承認自己有錯。
但更多的,是釋然。
釋然,是一種面對舊情最理想也最正確的態度,是一種不再追究誰對誰錯、是一種接受過去已經過去的心情,可是要達到這種境界,卻有點聽天由命的味道,有些人 在遇到下一個戀人時,就快速對上一個情人釋然,但有些人即使已經結婚幾十年,提起婚前那個背叛自己的戀人,仍舊恨地咬牙切齒。

而在做到釋然之前,我想,我們都恨過舊情人。

當然不是真心希望致他於死地,可是當他事業一帆風順、感情春風得意時,我絕對開心不起來,覺得老天偏心,竟然沒給他一點教訓;
他過得不好的時候,我心裡會暗暗開心,覺得他活該受到報應,可是如果他真的老了臉皮來求我幫忙,卻又忍不住出手相助。

那是一種微妙的恨意。

理智上,我知道感情出問題絕對不單只是對方的責任,他或許有很多小缺點、他或許不夠誠實,可是他會在風災後捐款、也會在電影院前跟老婆婆買他根本不吃的口香糖,他不完美,可是要說他是個壞人或爛人,卻絕對是欲加之罪。
但情緒上,我們曾經交往過,我曾經期待過有他的未來、曾經對他付出,如今分手,所有的夢一筆勾銷,我大大受傷,總要找個人為感情的失敗負責,不把錯算在他頭上,難不成要我自認倒楣?
這種微妙的恨意,大多數不是真的恨,而只是愛的變形。
我依舊對他有感情,可是不想再做無謂的付出,所以用假恨代替真愛,讓自己不要像個傻傻付出的獃子。

只是,在愛過也恨過幾次之後,對這樣的愛恨循環,突然覺得很疲憊。

我想,我們都曾經不只一次的自問,愛情的目的到底是什麼?
我們都會說,愛的目的就是愛情本身,是那些酸甜苦辣,可是潛意識裡,卻希望付出過的感情都得到「交代」,變成永遠的幸福,或退而求其次,至少要是變成親情的婚姻。

可是,如果這就是愛的定義,那麼至今為止,我從來沒成功過,我經歷過的,只是一次又一次又一次的失敗——我的感情生活,真的有那麼慘嗎?

不,當然沒有,我也有過快樂、有過幸福。只是在那些快樂開始變成痛苦的時候,我抽不了身,只能用恨代替愛,假裝自己已經接受了分手的事實。快樂已經結束,但代價還沒付完,有些感情,像極了分三十六期買的瑕疵品,東西已經壞了丟了,但每個月你還是得按時付帳。

不管是什麼,總是都有價碼。便利商店的飲料,貼著清楚的價標;朋友送的生日禮物不用錢,但那是好幾年友情的果實;在ktv裡飆歌,大家說你唱得真好,但你大學時曾為了參加吉他社被當了四科。

每件事情都有因果,每份快樂都有價碼,只是物質的享受要先付帳,清清楚楚、不買拉倒;而感情的享受卻總憑空而降,你快樂的大笑、收到很多禮物鮮花,以為這 一切都是因為妳值得……,直到最後妳才發現,這些其實無關妳值不值得,因為妳去愛一個人,或者恨一個人,都要付出時間做為代價。